中国取消部分“两高”商品出口退税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0-06-24 10:28   1331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,取消部分钢材、有色金属加工材、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、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税,共涉及商品品种400余个。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,取消部分钢材、有色金属加工材、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、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税,共涉及商品品种400余个。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执行时间,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
分析人士指出,这是我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,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。

“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,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、高耗能产品。”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,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,政府出台的又一“铁腕”调控举措。

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,此次调控力度空前,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、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%或17%的水平。

“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,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,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。”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。

官方数据显示,“十一五”前4年,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.38%,这意味着我国要实现“十一五”降低20%左右的目标仍十分困难。

值得关注的是,今年以来,由于国内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油化工、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,一季度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3.2%,进一步加大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压力。

张斌认为,取消部分钢铁、化工产品等“两高”商品的出口退税,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,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,抑制过剩产能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。

白景明指出,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,一方面是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,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,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。

“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,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,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,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。”白景明说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"两高一资"行业遭紧箍咒 约4成钢材出口将受冲击 

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2日表示,将从7月15日起取消48种钢材产品出口退税。业内人士指出,此举将在短期内加大国内钢材市场调整压力。

记者了解到,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中涵盖48种钢铁产品,基本覆盖了所有热卷产品,而冷轧卷则为宽<600mm的产品,此外,还包括少量的型材。其中,热轧卷板、中厚板、带钢和大型h型钢是受到影响的主要品种,这部分产品将不再享有9%的出口退税。若以今年前四个月的出口情况来看,约40%的钢材出口量将受到冲击。

目前看来,热卷出口量较大的企业为鞍钢、本钢、北钢和沙钢;中厚板为宝钢、济钢、新钢、南钢;大型H型钢为莱钢和马钢。分析人士认为,出口退税的取消可能使得部分钢企盈利状况恶化。

国金证券分析师笃慧对记者说,钢材回流之后,将加重国内的钢铁供需压力,钢价有继续下行风险,企业盈利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。

首钢集团销售公司相关负责对记者说,由于热卷都是大型企业生产的,所以取消热卷产品出口退税会对大企业有影响。但是大企业对热卷产品的绝对出口量并不大,拿首钢来说,“在出口形势好的时候,我们的热卷出口比例是3%-5%;在形势不好的时候,可能就完全不出口,所以对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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